9月16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研讨会在长宁校区举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察室张佳杰作专题报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称《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市委第七巡回指导组组长徐力及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闵辉,校党委副书记唐波,副校长陈晶莹、张明军、周立志,校两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参会。会议由郭为禄主持。
张佳杰指出《办法》的出台符合新时代新要求,是对以往经验的制度形式的固化,回应了新问题,衔接了新法规,进而形成新办法。他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办法》的总则、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内容展开解读。张佳杰讲到,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办法》,一是要继续开展集中学习,重点鼓励学校、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二是要同相关条例政策进行比较学习,进一步细化学习、逐条学习;三是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一定梳理,对标中央、上海市委精神,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随后,根据集中研讨的要求,与会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
闵辉指出一是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认识,把握好“一个路线”“一个关键”“一个重点”,做好干部的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二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高问题导向意识,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部动力、提升干部能力上下功夫。
应培礼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谈了三点学习体会。一是干部选拔用人工作的监督本质上就是政治的监督,《办法》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办法》注重领导干部选拔用人体系建设设计和监督体制,聚焦干部选拔用人工作各个环节,完善监督措施,构成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工作机制。三是《办法》对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内容,针对干部选拔用人工作,明确全面领导制度、主要领导制度、领导制度和相应制度。
组织部部长戴莹从制度建设、工作体系和自身建设三个角度,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分享了对学习贯彻《办法》的理解。纪委监察室主任李健从突出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时间节点两个角度进行学习分享。
郭为禄结合学校实际从政治标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抓好基础四个方面分享了学习体会,他指出一要坚持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标准,把握政治标准的主要内容,落实政治标准的具体指向,加大政治标准的监督检查;二要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在接受群众监督上下功夫,严格执行自上而下监督的有关规定;三要坚持把责任追究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四要坚持抓平常抓基础抓基层,严格落实《办法》等各项规定,要强调党委领导、分级负责,转变作风、重在日常,实事求是、严格要求。
徐力高度肯定了学校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研讨学习,希望学校对照市委要求,围绕八个方面主题进一步开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