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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首批“组织员工作室”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5-10 来源:市教卫工作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上海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沪教卫党〔2020〕24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首批“组织员工作室”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遴选工作方案,经相关单位党委推荐、通讯评审、现场答辩,并经市教卫工作党委领导审议同意,遴选产生了17家“组织员工作室”创建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姜舒婷 23112587

电子邮箱:shjwzgc@shec.edu.cn

附件: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首批“组织员工作室”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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